当前位置:首页 > 正文
罗定市总工会机关主要职能
发布时间 : 2015-03-19 00:00
来源 : 罗定市总工会
浏览次数 : 2292 【字体:
背景颜色:
分享到:

 

 

总工会是市委领导下负责工会工作的群众团体。其主要职能是:

一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,制订全市工会工作计划,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研究。

二、依照法律和章程,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“建设、维护、参与、教育”四项社会职能,贯彻罗定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,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。

三、指导基层工会参与民主管理,对企事业的劳动、安全、卫生保护实施职工群众监督检查,依法调处劳动关系。

四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,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。

五、组织、指导职工开展劳动竞赛、技术革新、合理化建议,职工群众科技活动,做好劳模、先进生产(工作)者及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。

六、指导工会组织建设和干部培训教育工作。

七、负责工会国际交流的有关工作。

八、管理直属单位,指导市直产业工会工作。

九、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的政治思想、文化、技术、教育和健康的文体、娱乐活动。

十、承办市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联系方式

办公地址: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园路131号

办公电话(传真):0766-3822083

电子邮箱:yflgzgh@126.com

邮政编码:527200

联系人:卢永茹

 

未经授权,严禁转载!
分享到:
相关文章
版权所有(c) 罗定市总工会 ,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、镜象 网站地图
主办单位: 罗定市总工会  承办单位: 罗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
罗定市总工会 制作和维护   
ICP备案: 粤ICP备09004295号    网站标识码:4453810038    公安备案: 粤公网安备 4453810200000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