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工会是市委领导下负责工会工作的群众团体。其主要职能是:
一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,制订全市工会工作计划,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研究。
二、依照法律和章程,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“建设、维护、参与、教育”四项社会职能,贯彻罗定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,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。
三、指导基层工会参与民主管理,对企事业的劳动、安全、卫生保护实施职工群众监督检查,依法调处劳动关系。
四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,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。
五、组织、指导职工开展劳动竞赛、技术革新、合理化建议,职工群众科技活动,做好劳模、先进生产(工作)者及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。
六、指导工会组织建设和干部培训教育工作。
七、负责工会国际交流的有关工作。
八、管理直属单位,指导市直产业工会工作。
九、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的政治思想、文化、技术、教育和健康的文体、娱乐活动。
十、承办市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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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卢永茹